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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出台《实施意见》八个方面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8-09-10点击:

      近日,兰州市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共分为优化政务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社会环境等8个部分,共24条具体措施。主要围绕改善营商环境这一主线,重点就转变政府职能、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为企业做好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明确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在优化政务环境部分,《实施意见》明确,将进一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申报承诺制等内容。同时,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政务应用系统和数据上云信息网络建设,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设立完善综合服务窗口,并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内容。此外,将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经上级授权、明显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复交叉设置的涉企收费项目,并将非公企业中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保障项目用地,降低企业水、电、气、运成本,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中小企业服务补贴券新模式等内容。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支持鼓励民间投资,适当放开市场准入限制条件,鼓励民营资本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民生领域投资兴业,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和充实市级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库等内容。同时,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代办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联审联批等内容。

      在优化金融环境方面,我市将拓展融资渠道,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公企业开展金融对接,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并对重点非公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和挂牌进行辅导。同时,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完善小微企业承保模式,推动科技保险,支持保险企业在兰创新科技保险产品等内容。此外,我市将实施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和互助担保贷款,规范审批流程,缩短放贷审批时限,培育优质诚信企业。

      在优化创新环境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健全创新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工程和专项,建设一批产业技术重大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并围绕开发产品、科技研发等方面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大胆改革,创造自主核心技术和产品,推进新材料、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集群发展。同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积极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联合研发新产品,并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非公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中小微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切实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等内容。此外,我市将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和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并积极推进“双创”工作,加快建设城关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打造以高新区创新大街为代表的“双创”示范街,引进一批和产业高度关联的应用型科研机构、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机构。

      在优化法治环境方面,我市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各类合同及承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载体,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健全“红黑名单”制度等内容。同时,落实平等保护产权法律制度,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权益,保障非公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财产,并严格执行国家对涉嫌违法企业和人员的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等内容。此外,完善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保障机制,加大法院执行力度,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制裁力度,切实保障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等内容。

      在优化服务环境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非公企业制度,深化“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和帮扶非公企业工作制度,并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实行机关党员到非公企业挂职党建“第一书记”制度等内容。同时,建立政企对话交流机制,实行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非公企业“接待日”,各级党委、政府搭建与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化沟通平台,实行非公企业“精准服务”,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依托市长热线“直通车”建言献策等内容。

      优化社会环境部分,《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引导非公企业业主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业主积极支持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将政治和思想上要求进步的各类优秀人才纳入组织培养对象等内容。同时,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特别是年轻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追求卓越、服务社会等精神和品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支持、保护企业家成长的浓厚氛围等内容。此外,我市将继续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待遇,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选中给予优先考虑。另外,我市将强化非公人才建设,把非公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强市战略和各级党委、政府人才培养规划,并针对非公企业人才短缺的实际,分年度对规模以上非公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实施全员轮训等内容。

      《实施意见》在最后一部分优化政策环境中明确要求,我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并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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