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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服务
关于在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开展检察服务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7-09-06点击:
各直属商会:
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工商联关于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兰州市检察院、兰州市工商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工作机制的通知》的精神,遵照“平台建在工商联、联系走进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的工作原则,经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兰州市工商联共同研究决定,就进一步推进检察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检察服务工作商会领导负责制,由商会会长或执行会长负责,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加强与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检察服务室的沟通与联系,掌握检察服务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强化检察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按照检察服务内容和工作程序及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检察服务活动和专题调研工作,利用兰州市工商联线上法律服务中心以及各商会的微信平台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检察服务工作任务、工作流程,让广大会员企业知晓开展检察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畅通会员企业投诉和反映问题渠道,帮助会员企业克服在涉法诉求方面的畏难情绪,做到检察服务工作宣传无缝隙,工作无断层,服务全覆盖。
三、加强资料积累,建立工作记录和工作台账。建立《工作记录》和《工作台账》制度,真实记录和反映会员企业涉法诉求工作情况,将有关诉求及时反映到兰州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检察服务室,通过检察服务工作人员或兰州市工商联线上服务中心签约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及时帮助非公企业答疑疑惑,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经常性开展检察服务工作通报交流和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推进检察服务工作扎实开展。
请各直属商会接此通知后,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会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报兰州市检察院市工商联检察服务室。
联 系 人:刘开福
联系电话:8464338
邮 箱:691687398@qq.com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