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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成员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08点击:
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
简 介
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实行公司化管理、团队化服务的智库型律师事务所。系甘肃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会员、兰州市工商联直属会员、甘肃省民营经济金融投资服务协会会员、甘肃省股权交易中心专业服务商会员、兰州新区管委会中介机构库成员(法律类)、西北民族大学教学实习基地、甘肃青年志愿者协会直属会员单位。由政府法律事务部、市政公用事业部、不动产事务部、金融事务部、公司事务部、诉讼事务部等专业部门组成。
主要服务单位有:兰州市司法局、兰州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兰州市信访局、西固区财政局、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海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省物产集团等。
冯志刚 律师
冯志刚律师,男,汉族,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不动产事务部专职律师。从事法律职业以来,一直严于律己、孜孜求学,法学功底扎实,理论知识丰富,严守律师职业道德,秉承“将每一件法律事务办成完美艺术品的标准”践行、笃行,倾力做好各类法律事务。先后为兰州市司法局、西固区财政局、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兰州中铁水务有限公司、甘肃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正安实业有限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
电话:13893605007
李张发 主任律师
李张发律师,男,汉族,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校外教授。
李张发律师现担任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主任,甘肃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兰州市中介组织同业公会副会长、兰州法学会理事、甘肃立法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中村”改造法律咨询服务小组成员、兰州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兰州市供排水市场化运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兰州仲裁委员会、嘉峪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张发律师曾获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省律协“优秀律师”、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以及中华全国律协“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李张发律师在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土地征收、园区及产业地产项目和投融资等领域,有丰富的咨询、策划和法律服务经验。率领玉榕专业团队,为兰州市发改委、兰州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甘肃省国投集团、兰州市国投集团、兰州市城投(集团)、西固区财政局、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公司、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天建设集团、甘肃省物产集团等60多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担任顾问组首席律师。先后为实创现代城、 瑞德摩尔万国SOHO、北龙口国际商贸物流城、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三江口”农业地产以及高原夏菜农产品物流园等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担任顾问组首席律师。为兰州城投公司15亿企业债券的发行,提供了法律意见。接受市政府委托,为兰州供水项目特许经营、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TOT等重大项目提供了专家意见;担任市政府移山造地项目法律顾问,参与了移山造地项目合作合同起草、修改和谈判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协商谈判事务;作为市供排水市场化运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了市政府西固污水处理厂、雁滩污水处理厂和盐场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合同的谈判工作。
执业20年间,李张发律师办理过大量房地产建筑专业诉讼(仲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不动产领域争议解决经验。
电话:13809315897
彭振华 律师
彭振华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为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公司投融资部专职律师、兰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彭振华律师从业以来,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己任,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彭振华律师先后担任兰石集团、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国投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兰州中铁水务有限公司、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彭振华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2011年—2012年参加了由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被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评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度优秀律师”。
电话:1389326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