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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制

    兰州出台三项政企联系机制 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5-05-06点击:

      为更好地发挥商会在兰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与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的沟通联系,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兰州市政府日前制定出台了《市长定期联系商会会长》、《市政府部门定期联系非公经济人士制度》、《定期通报非公经济政策信息工作》三项制度,并已正式下发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业执行。

       

           《市长定期联系商会会长制度》规定:市长定期联系商会会长以商会会长座谈会为主要形式,每年召开两次,参会人员为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市直属商会会长及部分驻兰商会会长。座谈会主要围绕5个方面内容开展工作,分别是帮助非公经济人士树立“四信”,引导企业确定科学发展战略,鼓励非公经济人士参与兰州建设,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指导帮助商会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商会建设,支持引导商会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等工作,更好地发挥商会联系广泛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了解中央、省、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调动和发挥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推动政策落实和政策环境优化;掌握我市商会企业运行情况,梳理商会企业在生产经营、贷款融资、人才引进、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和发现商会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为商会企业做好服务,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普遍问题的解决。     《市政府部门定期联系非公经济人士制度》规定:市政府部门联系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每年组织四次,以市工商联(总商会)常委会、主席(会长)活动日活动为依托,通过主题座谈、项目考察等形式开展。非公经济人士指任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及常委的企业家。主要围绕宣传和解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非公企业进行政策引导,推动政策落实和政策环境优化;交流思想,使非公经济人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争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及时了解和发现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做好服务,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普遍问题的解决;通报我市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听取企业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提高服务水平,为非公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开展。     《定期通报非公经济政策信息工作制度》旨在构建市政府与非公人士之间长期稳定的信息沟通平台。根据这一制度,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涉及行业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公共政策、行政措施和其他涉及行业重大利益的政策,应提前征求行业和有关商会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举行的各类听证会,凡涉及行业利益尤其是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经济决策,应邀请有关商会代表参加。市工商联利用工商联(商会)组织网络和联系民营企业密切的优势,配合市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沟通征询工作;每季搜集整理与非公经济有关的政策文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有关统计信息一次,将搜集整理的与非公经济有关的政策文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商会和会员企业公布,并按年编印成册,向商会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发放;经常深入商会组织和会员企业考察调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企业经营方面的突出问题、政府有关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意见建议,为非公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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