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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点击: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科室,兰州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兰州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兰人才发〔2023〕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有效开展2023年首批次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领域

      (一)先进石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绿色冶金等4大支柱产业领域。

      (二)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核燃料、新型建材、节能环保、食品加工、数据信息、文化旅游等9个优势产业领域。

          (三)以满足推进国家级人才集聚平台建设的科学研发领域和实施黄河国家战略需要的生态环境建设领域。

          (四)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高原夏菜、百合、玫瑰等重点农业产业,和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领域。

      (五)科技、教育、体育、卫生、文艺等社会事业领域。

      (六)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其他领域。

      二、基本条件

         (一)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能够满足用人单位的合作需要,能够显著促进所服务领域的创新创造、团队建设、人才引进培育;3.具备来兰州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4.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5.仍在岗工作的,能与本人全职所在的工作单位就来兰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柔性引才用人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注册地在兰州行政区域内的企业,辖区事业单位和高校科研院所;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3.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4.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相应报酬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引进方式

      柔性引进人才,是指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在不改变市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采取项目合作、学术指导、兼职服务、平台建设、挂职帮扶、退休返聘、"飞地引才"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吸引市外人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方式及对应享受支持政策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对于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从在兰的中央和省属单位引进的,视同市外引进人才。

      四、申报程序

      全市柔性引进人才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开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共同负责,从2023年8月上旬至2023年9月上旬开展2023年兰州市首批次柔性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引才按照6个具体程序组织开展。

      (一)申报。8月7日至8月18日,用人单位为柔性引进人才办理引进使用手续后,经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初步意见,汇总报市人社局。县区柔性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经县区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由县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填写初步意见,汇总报市人社局。

      (二)初审。8月19日至8月25日,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形成初审意见。

      (三)复审。8月26日至8月31日,市委人才办对通过初审人选条件的人员进行复审,形成拟认定人员初步名单。

      (四)公示。9月初,市委人才办对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审定。公示期满后,由市委人才办将拟认定人员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引进人员名单。

      (六)发文。市委人才办印发认定文件。

      五、工作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单位),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兰州经开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主管单位,要严格对照《兰州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初审。

      (二)用人单位要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工作协议,随后向主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兰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登记表》(附件1),《兰州市2023年首批次拟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2)。柔性引进人才在兰工作期间由各主管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督促考核,用人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主管单位要督促用人单位遵照协议,落实引进人才在兰期间各项工作、生活、待遇及服务保障,为其建立临时档案,保障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兰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登记表》《兰州市2023年首批次拟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汇总表》请于8月11日前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城关区武都路478号)审核汇总,电子版发送至280124399@qq.com

        联系人:范亭亭顾正虎

      联系电话:8863852    8485557

          附件:1.兰州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登记表

                2.兰州市2023年首批次拟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汇总表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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