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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8点击:

      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教育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已经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人代会决议,现将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是中共兰州市委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职责包括:

      1、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2、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

          4、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6、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8、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增强凝聚力。

          9、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10、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市级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部门,无下属单位。

      1、单位基本情况

      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召开第十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出兰州市工商联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执委193人,常委104人,领导班子16人。截止2018年初,我单位共有直属商会79家,会员总数 19178名,商会基层党组织59个(党委3个、总支10个、支部46个),党员1380名。

      2、机关处室情况

      我单位是市属行政机关,内设两室三处一支部,即办公室、纪检室、组织会员处、经济联络处、宣教调研处、机关党支部。      

      3、机构人员情况

      我单位编制23人。目前,在职职工20人,离休1人,退休15人,计划内临时聘用人员2人,解放战争时期遗属配偶及子女2人。

      (三)预算编报范围

      2018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的预算。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兰州市工商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兰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4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65.41万元、上年结转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24万元、教育支出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6 万元。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6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65万元,公用经费46.57万元,专项经费57.19万元,比2017年359.51万元的预算增长1.64%,主要为专项经费的增长。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基本支出预算30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65万元,公用经费46.57万元,占总预算84.35%,同比下降2.53%。主要为年内人员变动,包括在职人员调出1人、退休2人,离休人员去世1人,退休人员去世2人。

          2018年我单位专项支出预算57.19万元,占总预算15.65%,同比下降2.49%。主要是因为2017年单位报废一批固定资产,2018年购置费及会议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336.24万元,比2017年预算344.41万元减少了2.37%。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0.95万元,比2017年预算0.74万元增加了28.3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0.39万元,2017年无此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8.88万元,2017年无此预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4.99万元,2017年无此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13.96万元,比2017年预算14.36减少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261.65万元,包括12项:在职人员工资110.96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9.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99万元;生育保险0.39万元;离休人员工资8.2万元;离休人员采暖补贴0.68万元;退休人员工资84.88万元;退休人员采暖补贴7.07万元;其他人员10.66万元(解放战争时期遗属配偶及子女补助1.86万元,临时工工资6.67万元,临聘人员保险2.1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1.73万元;住房公积金13.96万元。

      2、公用经费46.57万元,包括14项:办公费2.27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水电费2.75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经费0.59万元;公用取暖费6.78万元;培训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5.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7万元;离休公用经费0.2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比2017年2.27万元预算增加了0.4%,主要为公务接待费增加0.0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1.8万元。其中:办公费2.27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万元,水电费2.75万元,公用取暖费6.78万元,培训费0.95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5.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9万元,物业费7.96万元,维修费0.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92万元,印刷费3.7万元,会议费4.5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51.8万元,比2017年48.31万元增长了7.22%,主要是将物业、维修、印刷等专项支出统计为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按照《兰州市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关于印刷服务采购单项金额在10万元以下采用“定点”方式,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采用“协议供货”方式,办公家具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下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等有关规定,我单位2018年预算物业费7.96万元、房屋维修费7.79万元、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0.3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92万元及印刷费3.7万元将严格按照采购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3、重点项目说明

      (1)专项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专项经费预算57.19万元,包括7项:物业费7.96万元;维修费(房屋)7.9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92万元;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0.34万元;印刷费3.7万元;会议费4.5万元;一般性专项业务类项目25.8万元(民企陇上行专项活动15万,老工商业者生活困难补助10万元,调研费0.8万元)。

      2018年专项经费57.19万元,同比下降2.49%,主要是因为2017年单位报废一批固定资产,2018年购置费及会议费有所增加。

      (2) 培训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培训费预算0.9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无专项培训费。比2017年培训费5.24万元降低了81.87%,主要因为专项培训费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预算,2018年单位无专项培训费预算。

      (3)会议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会议费预算4.5万元,经费均按照《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的会议分类、天数、规模等规定进行预算安排。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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